学校学生会工作证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2-07-23学校学生会工作证管理制度
1、为规范学生会工作证的签发、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学生会工作证的签发对象:学生会全体成员和院属各协会全体成员。
3、学生会工作证的签发,根据学生会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制作,并实行统一管理,组织纪检部对工作证的使用进行监督。
4、凡注册在籍的学生会成员因违反《学生会工作证管理制度》需给予处分的,由组织纪检部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主席团审批后给予相应处分。
5、学生会工作证须加盖XXXX印章方才有效。
6、学生会工作证的使用:
a)持证人自觉接受全院师生民主监督,不得利用职权、佩戴工作证进行不正当活动,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b)凡在工作中,持证人均须正确佩戴工作证进行工作;
c)学生会工作证必须妥善保管,保持整洁,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使用。
7、学生会工作证的管理:
a)新招聘的干事经过一个月的试用期后,表现合格,各部门将确定录用新干事的详细资料和经过分管主席审批同意录用的试用期工作表现情况交学生会办公室审查合格后,学生会办公室方可办理工作证;
b)挂失:凡工作证遗失的学生会成员应速到学生会办公室办理挂失手续;
c)补办:补办学生会工作证时必须出具补办申请及所在部门部长签署的证明材料,交学生会办公室审批后进行补办,并缴纳补办费用人民币10元;
d)学生会成员退会时,必须到学生会办公室办理退会相关手续,并退还工作证;
e)学生会干事退会时必须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经所在部门部长、分管主席、主席审批同意退会的辞职报告,学生会办公室方可办理退会手续;学生会干部(副部长级别以上)退会时必须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经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秘书长、院团委审批同意退会的辞职报告,学生会办公室方可办理退会手续。
8、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于XXXX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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